关于召开中发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全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 阅读次数:78

本会常务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出版物)发行业协会,本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协会工作,经报新闻出版总署同意,我会定于12月17日~21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中发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全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 召开中发协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2. 中发协和各地发行业协会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工作情况交流,介绍2013年协会工作初步设想。

二、会议时间及安排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7日~21日。其中,17日报到,并召开预备会议;18日全天会议;19日~20日,考察广东省出版物发行网点,交流发行网点建设做法和经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1日上午代表自广州返程

三、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二千年大酒店(为四星级酒店。地址:珠海市香州人民东路121号,电话:0756-2122998。到达路线:见附件)。

四、参会人员

(1)中发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2)各省(市、区)发协会长或主持工作的副会长、秘书长(或受委托的其他人员),2~3人;

(3)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发行协会会长或秘书长,1~2人;

(4)中发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秘书长(或受委托的其他人员),2~3人。

五、会议收费

本次会议收取会务费2600元(包括住宿、餐饮、考察交通及学习资料等费用),住单间者每人每天加收200元。

六、其他事项

(1)各省(市、区)中担任中发协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人员如有调整和变更,请各省(市、区)发行协会提出书面变更调整申请,并于报名时一并提交中发协秘书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此次五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表决通过。

(2)各省(市、区)中发协常务理事、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发行协会参会代表由各省(市、区)发协通知,并由各省(市、区)发协统一报名。常务理事有变更的,请拟新任的常务理事参会。如常务理事不能参会,请委托代表代为参会。

(3)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落实参会人员,并务必于12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中发协秘书处,以便我们做好会议活动安排。

(4)由于协会能力所限,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宾馆(行程线路图附后)。

(5)本次会议由北京龙泉季诺会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会议费用由该公司代收,发票由该公司或会议酒店出具。

本会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街东堂子胡同47号(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邮编:100005。

联系人:成永利 电话:010-65134181,手机:18910380989

刘 杰 电话:010-65134180,手机:13901182709

传真:010-6528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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