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台举办“2013两岸出版物(版权)交易会”的函

发布时间:2016-10-20 来源: 阅读次数:158

各发行业协会、出版发行单位、民营书业企业及相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出版业蓬勃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为了增进大陆与台湾在出版物交易和图书版权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两岸图书交易和版权交易的平台,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国台办直属事业单位)与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应台湾中华出版伦理自律协会的邀请,拟于2013年9月间,共同组织大陆出版发行单位前往台湾,举办“2013两岸出版物(版权)交易会”,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2013两岸出版物(版权)交易会

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25日

地点:台北市

二、参会人员

各地发行业协会,出版发行单位,民营书业企业及版权代理等相关单位业务人员。

三、会议内容

本届交易会以出版物交易为主,现场看样订货,同时进行版权贸易。拟设展台200个左右,展台设在宾馆房间内(提供书架2个),以方便业务交流、洽谈和订货等。会议将邀请台湾数百家出版机构及多家零售书店业者到场订货并进行版权洽谈与交易,期间将组织两岸书业同仁就两岸书业合作与发展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

四、参展样书准备工作

1. 请各参会单位准备好订货及洽谈版权用的样书,每单位约50至60种左右。样书和书目可自行携带,也可寄至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统一发送至台湾。

2. 请各参会单位提供参展目录及单位简介电子版,并发至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由中心统一制作参展名录。

五、组团程序

1. 各单位接到本函后,请抓紧研究选派有关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参会,参会人员一经确定,请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2. 参会人员还须同时填写并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证申请书》。在张贴“居民身份证影本资料”一栏的下方“申请人”一栏,本人要亲笔签名,同时加盖个人印章。

(2)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各2份。

(3)赴台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打印时统一用A4复印纸。

(4)个人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白色背景),请在提供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以上资料请按照要求填写和准备,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送至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3. 赴台任务通知书由国务院台办统一下达,赴台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到主管部门办理政审手续,同时尽快到当地台办办理赴台人员确认函,并用特快专递寄送至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4. 各单位在接到国务院台办下发的赴台批件后,带上赴台人员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本人照片到当地台办和公安部门办理赴台手续。

5. 注意事项

由于各地在办理赴台手续审批程序中可能会有不同之处,请参会单位和人员及时向当地台办咨询办理赴台人员手续审批程序。

六、日程安排

9月15日    厦门集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行前预备会

9月16日    厦门至台北

9月17日至18日出版物(版权)交易活动

9月19日至24日考察台南、高雄等地出版物发行企业并与两地业者召开座谈会。

9月25日   台北返厦门     

七、费用

1. 每人人民币16800元,含境外住宿(双人标准间,如需住单人间另加收人民币3600元)、餐费、厦门至台北往返费用及厦门一晚住宿(标准间)。2. 版权交易及订货每单位加收人民币1800元(包括房内书架2个,参加单位1.2米×1.8米宣传牌1个,统一印制宣传广告手册等)。3. 请各单位在2013年7月30日前将费用汇至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八、特别提示

由于摊位数量有限,我们将按报名参展单位的先后顺序安排,先到先得。

户名: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航天城分理处

账号:11054301040000140

九、组织联络

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5号  

联系人:翟大为   姚宇峰

    电话:010-68990437 传真:010-68990152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东堂子胡同47号

联系人:刘杰   梁幸

电话:010-65134180   010-65135071 

传真:010-65288045

 

 

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

                               2013年5月20日